全國法規最新消息
- 571 衛生福利部公告:廢止「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蟎劑錫蟎丹之檢驗」,自即日生效
- 572 制定「桃園市推動淨零城市自治條例」。
- 573 行政院函: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4點、第10點,並自即日生效
- 574 訂定「嘉義市國民中小學進修部學生學習評量要點」,自114年8月1日生效。
- 575 訂定「嘉義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考核結果陳情處理小組組織及作業規定」,自即日生效。
- 576 法務部令:修正「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採驗尿液實施辦法」
- 577 內政部令:修正「液化石油氣容器定期檢驗標準」,自114年8月1日施行
- 578 經濟部能源署令:廢止「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設置補助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 57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廢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年12月19日金管證稽字第0940005921號令、95年5月30日金管證稽字第0950002541號令,自即日生效
- 580 農業部令:修正「養禽場禽舍改建升級貸款利息補貼措施作業原則」,名稱並修正為「養禽場禽舍升級貸款利息補貼措施作業原則」,自即日生效
- 581 農業部令:修正「農業部審查養殖漁業工作申請引進外籍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第3點、第7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 582 「臺中市特殊教育心理評量人員培訓及管理實施要點」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 583 「嘉義市國民中學附設國民中學補習學校實施要點」,自114年8月1日停止適用。
- 584 訂定「嘉義市國民中小學進修部實施要點」,自114年8月1日生效。
- 585 訂定「嘉義縣政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旁聽要點」
- 586 農業部公告:公告西班牙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自即日生效
- 587 農業部令:修正「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第23條附表1,自114年7月12日施行
- 588 行政院公告:公告「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丹娜絲颱風風災災區範圍」,自114年7月5日生效
- 589 農業部公告:公告英國(英格蘭、蘇格蘭、威爾斯)為牛海綿狀腦病風險可忽略之發生國家,自即日生效
- 590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令:訂定「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辦理製造業災後復原設備調校作業補助要點」,自即日生效
- 59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證券商設置標準」部分條文及第24條附件9、「證券商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部分條文
- 592 內政部令:修正「綠建築標章及建築能效標示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
- 593 教育部令:修正「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自即日生效
- 594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修正「應施檢驗外裝壁磚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自即日生效
- 59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依「證券交易法」第45條第1項但書規定,核准證券商得辦理業務之相關規定,自即日生效
- 596 農業部令:修正「農業部執行疫後增進畜牧業經濟韌性協助措施作業規範」第2點、第4點規定,自114年5月29日生效
- 597 交通部航港局令:訂定「海運客運品牌輔導暨評選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 598 僑務委員會令:修正「僑務委員會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聯繫輔助要點」第11點規定,自115年1月1日生效、「僑務委員會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教材供應及經費補助須知」第7點、第9點規定及第8點附件4,除第7點規定及第8點附件4自115年1月1日生效外,自即日生效、「僑務委員會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績效評鑑及績優補助須知」第9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 599 財政部令:核釋營業人進口貨物經海關代徵營業稅因不可歸責原因影響其溢付稅額可核實退還
- 60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補(捐)助國內非營利法人協助推動金融知識普及工作推動計畫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