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最高檢察署:回首頁

:::

郭中雄竊盜案言詞辯論意旨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4-23
  • 資料點閱次數:982

法律問題:受判決人可否為其利益,僅就連續犯等裁判上一罪之部分犯罪事實,以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單獨或與先前之證據綜合判斷,足認該部分事實不能證明,而依刑事訴訟法第420條第1項第6款規定聲請再審?

附件下載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