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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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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處死刑案件之認定標準與應有程序」研討會參加人員報名表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2-04
  • 資料點閱次數:855

主辦單位:最高檢察署
研習時間:111年1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00-17:30
地 點:法務部5樓大禮堂(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30號5樓)

報名表如附件:
1.請於110年12月30日(星期四)下班前,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回傳。(傳真號碼:02-23167684、電郵信箱:tpsd@mail.moj.gov.tw)
2.聯絡人:最高檢察署文書科書記官楊婷婷,電話02-23167686。
3.全程參加完成本研討會者核發公務人員學習時數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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