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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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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媒體報導帛琉共和國前於2005年有4100萬美元之不明資金流動,疑與本署特別偵查組偵辦陳前總統水扁等人貪瀆乙案有關等情,本署說明如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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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檢察署新聞稿 98.11.11 有關媒體報導帛琉共和國前於2005年有4100萬美元之不明資金流動,疑與本署特別偵查組偵辦陳前總統水扁等人貪瀆乙案有關等情,本署說明如下: 一、外國請求本國司法機關協助調查案件,須經國際司法互助管道由法務部轉交我國司法機關查處。本署特別偵查組迄今尚未接獲帛琉共和國正式提出司法互助之請求。 二、本署特別偵查組去年偵辦陳前總統等人貪瀆乙案之初,即已透過管道追查陳前總統、其家人及其使用人頭帳戶在國、內外之資產情形,並查無匯款至帛琉之情事。另追查陳致中夫婦及陳幸妤夫婦個人之海外帳戶,其中就美國部分,迄未發現有任何自帛琉共和國轉入之款項。部分人士對此之指摘,並無實據。 三、有關前揭報導之帛琉不明款項,本署特別偵查組稍早接獲檢舉後,已分案進行偵辦,立即透過相關管道追查。另據媒體報導帛琉總統陶瑞賓表示:「帛琉政府經調查發現,國家發展銀行確實沒有這筆四千萬美金之匯款紀錄,但一家已在2007年倒閉的太平洋儲蓄銀行,卻在2005年時出現了金額相符的不明轉匯帳目....但目前還查不出是誰滙入,且匯給誰也無從得知。『不確定是不是與前總統陳水扁有關』」等語,既屬帛琉共和國境內銀行進出之款項,則該筆匯款之開戶及匯入、匯出對象,帛琉共和國若認與該國境內犯罪有關,自得逕行追查。而依既有之相關事證,除不足認確有該筆款項存在外,更難認該筆匯款與陳前總統涉及貪瀆乙案有任何關連。另開戶及匯入、匯出對象雖然不明,然本署特別偵查組仍將審酌有無透過正式司法互助管道取得相關資料之必要,並持續追查與陳前總統及其家人匯款之相關事證,且本案之相關偵辦作為,從未間斷。 最高法院檢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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