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最高檢察署:回首頁

:::

有關壹週刊登載「…本刊曾向最高檢朱書記官長查證,陳總長在王部長與特偵組檢察官座談會前是否知情,當時朱官長表示陳總長事後才知道,並表示很見笑,不好意思講,…」云云,與事實不符,特此嚴正澄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2-04
  • 資料點閱次數:2597
最高法院檢察署新聞稿 98.6.3 一、有關壹週刊登載「…本刊曾向最高法院檢察署朱書記官長查證,陳總長在王部長與特偵組檢察官座談會前是否知情,當時朱官長表示陳總長事後才知道,並表示很見笑,不好意思講,與陳雲南主任檢察官所說陳總長事前知道,顯有矛盾…」云云,與事實不符,特此嚴正澄清。 二、壹週刊該文撰稿人林益民記者二度前來本署,向本署朱官長表示「陳總長當日與王部長一起宣導反賄選,接觸機會很多,王部長卻未提及要與特偵組檢察官座談之事,陳總長事後才由特偵組檢察官告知,很沒面子」,進而詢問朱官長是否知道相關情形,朱官長因未處理特偵組業務,亦未參與此次座談會有關事項,且事涉王部長與陳總長之間聯繫問題,故二度向林記者答稱自己「不知此事」,並請林記者向陳總長或陳主任檢察官查證清楚,以免誤載,但林記者不願進入陳總長辦公室查詢,隨即離去。林記者曾自稱要向特偵組檢察官及法務部詢問,朱官長當時絕未且無必要向林記者陳述如壹週刊所載之言語,特此嚴正聲明,以正視聽。 最高法院檢察署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