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最高檢察署:回首頁

:::

有關首長特別費案,本署不分黨派,自收案時起,均積極偵辦,絕無外傳所謂辦綠不辦藍之情事,特此聲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2-04
  • 資料點閱次數:2539
最高法院檢察署新聞稿 98.03.25 一、有關首長特別費案,本署不分黨派,自收案時起,均積極偵辦。 二、呂副總統、游院長等人特別費案,原由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偵辦中,俟移送本署特別偵查組接續偵辦時,已進行大半,故於九十六年九月二十一日先行偵結。 三、去年七月間先行起訴之現任首長特別費部分,因當時均屬現任政務官,本署向審計部調閱憑證時均能迅速提供,至於其餘非現任政務官及已卸任國民黨籍之政務官,因期間久遠,且憑證數量龐大,歸檔後分散各處,調閱費時,因被告近二百人,受限於特偵組人力,一時無法同時偵結,基於偵查時效,只能就憑證已經調齊之現任政務官先行偵結,並非本署有意辦綠不辦藍。嗣於其餘首長特別費憑證陸續到齊後,立即積極傳訊相關當事人及證人。就國民黨籍政務官部分,迄今已傳喚六十餘人,甚至去年八月爆發陳前總統洗錢案後,本組雖投入大部分人力偵辦該案,仍持續函查國民黨籍政務官特別費金融交易資訊約五十餘筆,向逾一千一百餘個商家函查,檢視交易資料八千七百餘筆,現仍持續積極查證中。 四、馬總統英九先生特別費案,係由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偵辦,非本署特別偵查組所偵辦。 五、本署偵辦特別費案絕無外傳所謂辦綠不辦藍之情事,特此聲明。 最高法院檢察署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