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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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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偵辦炒股案,今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組,搜索十七處所。本案與陳前總統所涉案件完全無關。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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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檢察署新聞稿 98.01.14 本署特別偵查組檢察官因偵辦炒作上市公司股票案件,今日上午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組同仁,搜索臺北市、臺北縣、桃園縣、新竹市、嘉義縣、嘉義市等十七個營業場所及住所。 本次搜索與陳前總統及其家人所涉案件完全無關,亦非因偵辦其案件而發現本案事實。 最高法院檢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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