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規最新消息
- 2371 交通部航港局令:修正「交通部航港局補助海運團體推動國際海運組織活動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第4點附件1,自即日生效
- 2372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令:修正「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度國產電影長片輔導金辦理要點」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
- 2373 農業部令: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供農業及其相關技術服務業從事研究發展活動審查建議書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提供農業及其相關技術服務業從事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審查意見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 2374 勞動部令:修正「勞動教育專業人員遴選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 2375 交通部令:修正「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劃定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 2376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令:訂定「南部科學園區簡易室內裝修許可原則」,自即日生效
- 2377 農業部公告:廢止「十足目虹彩病毒之指定輸入應施檢疫物及檢疫措施」,自即日生效
- 2378 教育部令:訂定「國民補習教育學習內容」,自「國民教育法」112年6月21日修正公布之第54條施行之日當學年度,按國民小學進修部初級及國民中學進修部1年級起,逐年實施
- 2379 修正「國營事業員額合理化管理作業規定」第7點及第2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 2380 新北市政府114年5月26日新北府民行字第11409770011號函:修正「新北市議員烏來區民代表及里長福利互助委員會設置要點」第3點,並自即日生效。
- 2381 修正「雲林縣家庭教育中心組織規程」及「雲林縣家庭教育中心編制表」;「雲林縣家庭教育中心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五月二十八日生效。
- 2382 修正「雲林縣加水站水源供應許可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 2383 修正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條文
- 2384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自即日生效
- 2385 交通部令:依「引水法」第4條及第5條訂定「基隆港強制引水範圍暨其登離輪區域」,自即日生效
- 2386 交通部令:依「引水法」第4條及第5條訂定「臺中港強制引水範圍暨其登離輪區域」,自即日生效
- 238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令:修正「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第8條、第9條條文、「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23條條文、「機關委託資訊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11條、第12條條文、「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10條、第11條、第18條條文
- 2388 交通部令:依「引水法」第4條及第5條訂定「安平港強制引水範圍暨其登離輪區域」,自即日生效
- 2389 交通部令:依「引水法」第4條及第5條訂定「蘇澳港強制引水範圍暨其登離輪區域」,自即日生效
- 2390 交通部令:依「引水法」第4條及第5條訂定「麥寮工業專用港強制引水範圍暨其登離輪區域」,自即日生效
- 2391 衛生福利部公告:訂定「特殊材質縫合錨釘為全民健康保險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品項類別」,自114年6月1日生效
- 2392 交通部令:依「引水法」第4條及第5條訂定「高雄港強制引水範圍暨其登離輪區域」,自即日生效
- 2393 交通部令:依「引水法」第4條及第5條訂定「花蓮港強制引水範圍暨其登離輪區域」,自即日生效
- 2394 農業部令:訂定「一百十四年度休閒農業區評鑑作業原則」,自即日生效
- 2395 交通部令:依「引水法」第4條及第5條訂定「臺北港強制引水範圍暨其登離輪區域」,自即日生效
- 2396 交通部令:依「引水法」第4條及第5條訂定「和平工業專用港強制引水範圍暨其登離輪區域」,自即日生效
- 2397 訂定「桃園市交通局辦理開口契約採購注意事項」。
- 2398 新北市政府114年5月23日新北府地籍字第1140990559號函:修正「新北市政府地政士獎懲委員會設置及作業要點」第2點,並自即日生效。
- 2399 訂定「桃園市交通局工程開口契約招標及履約作業注意事項」。
- 2400 訂定「桃園市交通局廉政風險案件拆驗及送檢驗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