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規最新消息
- 1771 修正「桃園市地方稅加計利息分期繳納辦法」第四條、第十一條,名稱並修正為「桃園市地方稅分期繳納辦法」。
- 1772 修正「桃園市身心障礙適齡國民暫緩入學辦法」部分條文。
- 1773 「臺中市政府鐵路立體化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推動小組設置要點」,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轉知。
- 1774 農業部令:廢止「釋迦收入保險實施及保險費補助辦法」
- 1775 經濟部、衛生福利部令:廢止「自願性化粧品優良製造規範實施要點」,自即日生效
- 177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31條、第35條條文
- 1777 農業部令:訂定「一百十四年度丹娜絲颱風災損水產養殖物維生必需設備補助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 1778 農業部令:訂定「一百十四年度漁船筏因丹娜絲颱風災損裝設主副機船外機補助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 1779 經濟部令:廢止「經濟部一百年第一期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競標作業要點」、「經濟部一百年第二期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競標作業要點」、「經濟部一百年第三期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競標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 1780 經濟部令:廢止「經濟部一百零一年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競標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 178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廢止「信託投資公司申請改制為信託業審核要點」、「信託投資公司申請改制為商業銀行審核要點」,自即日生效
- 178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有關「證券商管理規則」第38條第2項之相關規定,自即日生效
- 1783 農業部令:訂定「一百十四年度丹娜絲颱風災損養殖漁業停電期間使用發電機相關費用補助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 1784 交通部航港局令:訂定「載運危險品船舶緊急應變程序(EmS)及醫療急救指南修訂版(MFAG)通告」,自即日生效
- 1785 內政部令:修正「消防機關辦理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場所位置構造設備審查及查驗作業基準」第1點、第3點規定及第2點表1至表1之2之7、表1之5至表1之12、表1之15之1至表1之23、第4點表3、第7點表6、第8點表7、表8,自即日生效
- 1786 農業部公告: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自即日生效
- 1787 修正「臺中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六條。
- 1788 修正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條文
- 1789 修正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條文
- 1790 國防部令:修正「國防醫學院組織規程」,名稱並修正為「國防醫學大學組織規程」
- 1791 國立臺灣美術館令:修正「國立臺灣美術館資料中心讀者使用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國立臺灣美術館藝術圖書中心讀者使用要點」,自即日生效
- 1792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令:廢止「協助中小企業紮根專案貸款要點」,自114年11月1日生效
- 1793 海洋委員會令:訂定「海洋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 1794 行政院公告:公告「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丹娜絲颱風風災災區範圍」(新增嘉義縣、嘉義市及高雄市部分),自114年7月5日生效
- 1795 經濟部令:修正「非傳統商標審查基準」,自114年8月1日生效
- 1796 勞動部令:修正「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實施要點」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
- 1797 經濟部令:訂定「山西水庫運用要點」、「擎天水庫運用要點」、「榮湖水庫運用要點」,自即日生效
- 1798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預防接種作業與兒童預防接種紀錄檢查及補行接種辦法」第6條附表
- 1799 農業部公告:修正「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宜蘭管理處農田水利設施範圍」,自即日生效
- 1800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令:訂定「技術士技能檢定銲接職類規範」,自即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