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規最新消息
- 361 財政部令:修正「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第19條、第33條條文
- 362 財政部令:修正「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11條、第16條、第18條條文及第4條附表
- 363 財政部令:補充解釋經衛生福利部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其他菸品)適用「菸酒管理法」第45條第4項處罰規定之計罰單位,自115年2月1日生效
- 364 經濟部公告:訂定「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F0016木屐寮斷層)」、「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F0028大茅埔-雙冬斷層)」,自即日生效
- 365 財政部公告:修正「菸酒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三項輸入私菸及私酒之一定數量」,自115年2月1日生效
- 366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修正「應施檢驗木製板材類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自即日生效
- 367 國家人權博物館令:訂定「國家人權博物館研究徵件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 368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令:修正「建築用防火門同型式判定原則」第2點、第10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 369 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告:修正「不列入獨占事業認定範圍之總銷售金額門檻」,自即日生效
- 370 財政部公告:修正「菸酒管理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五款中華民國漁船載運菸酒為私菸、私酒之一定數量」,自115年2月1日生效
- 371 教育部令:修正「教育部學生輔導諮詢會設置要點」第1點、第3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 372 財政部令:自115年2月1日起,輸入供自用之菸酒,其數量未逾規定數量者,免取具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超過規定數量,且經本部核符「關稅法」第49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者,得憑本部核發之同意文件輸入
- 373 財政部令:訂定「一百十四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自即日生效
- 374 新北市政府115年1月29日新北府民行字第1150190936號令:修正「新北市各區公所辦理鄰長遴聘解聘實施要點」第2點、第4點,並自即日生效。
- 375 經濟部令:修正「動力與公用設備補助作業要點」第3點、第5點規定及第4點附件4,自即日生效
- 376 教育部令:修正「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 377 運動部令:訂定「運動部辦理運動設施興(整)建補助經費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 378 農業部令:訂定「農業部執行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復原重建辦法」
- 379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令: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高級中等學校教育活動要點」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
- 380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令: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非營利幼兒園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作業要點」第3點、第4點規定及第5點附表3、附表4、第6點附表5、附表6,自115年2月1日生效
- 381 文化部令:修正「文化部公共出借權第二階段試辦計畫」第4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 382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令: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綠美化案件處理原則」,自即日生效
- 383 運動部令:廢止「教育部體育署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興(整)建運動設施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 384 內政部令:修正「清查人口作業規定」,自即日生效
- 385 修正「嘉義縣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第 9 點、第 10 點及第 7 點附件一
- 386 修正「雲林縣採購中心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二月一日生效。
- 387 修正「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性別平等專責小組設置及審議要點」第三點、第六點。
- 388 修正「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組織規程」部分條文。
- 389 「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停止適用。
- 390 修正「雲林縣各鄉(鎮、市)公所訂定災害搶險搶修開口契約應行注意事項」第七點,並將名稱修正為「雲林縣各鄉鎮市公所訂定災害搶險搶修開口契約應行注意事項」,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