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規最新消息
- 1891 環境部令:修正「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第4條附件1、附件2、第6條附表
- 1892 修正「桃園市政府民政局網站維護實施要點」。
- 1893 訂定「嘉義縣臨時性建築物管理要點」
- 1894 「一百十四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
- 1895 衛生福利部令:訂定「再生醫療細胞操作及細胞保存庫設置許可收費標準」
- 1896 運動部公告:修正「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體育領域特殊專長」,名稱並修正為「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運動領域特殊專長」,自115年1月1日生效
- 189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及第19條格式5之3、第22條格式16
- 1898 勞動部令:訂定「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一條規定外國人申請許可及管理辦法」
- 189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有關「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11條第3項、第32條之1第7款、第8款之相關規定,自即日生效
- 1900 農業部令:修正「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申請承受耕地移轉許可準則」第10條條文
- 190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有關「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12條第3項、第34條之1第7款、第8款之相關規定,自即日生效
- 1902 勞動部令:修正「勞動部受理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申請案件收費標準」
- 1903 交通部令:修正「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第13條條文
- 190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有關「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32條之1、「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34條之1相關規定,自即日生效
- 1905 勞動部令:修正「雇主申請聘僱第一類外國人相關申請書表」,自115年1月1日生效
- 1906 內政部令:修正「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作業要點」第9點、第10點、第11點規定,自115年1月1日生效
- 190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依據「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40條規定,訂定期貨商財務報告之表格名稱及書表格式,自即日生效
- 190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依據「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38條規定,訂定證券商財務報告之表格名稱及書表格式,自即日生效
- 1909 勞動部令:修正「雇主申請聘僱短期補習班教師相關申請書表」,自115年1月1日生效
- 1910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令:修正「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測繪成果電子資料流通作業要點」第5點規定及第3點附表1、第4點附表2、第5點附表3至附表19及附圖1,自即日生效
- 1911 農業部公告:修正「水產動物海域放流限制及應遵行事項」部分規定及第3點附表1,自即日生效
- 1912 勞動部令:訂定「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一條工作許可申請書表」,自115年1月1日生效
- 1913 勞動部令:修正「勞動部受理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成年子女工作許可申請案件審查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勞動部受理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五條及第三十二條工作許可申請案件審查作業要點」,自115年1月1日生效
- 1914 修正所得稅法條文
- 1915 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條文
- 1916 增訂並修正公司法條文
- 1917 修正噪音管制法條文
- 1918 修正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條文
- 1919 增訂並修正商業登記法條文
- 1920 修正「臺中市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審核作業須知」,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