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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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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本署特別偵查組檢察官楊榮宗榮膺102年法務部模範公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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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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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本署特別偵查組檢察官楊榮宗榮膺102年法務部模範公務人員圖片


本署特別偵查組檢察官楊榮宗榮膺102年法務部模範公務人員茲將楊檢察官簡歷及具體優良事蹟簡介:

簡歷:
楊檢察官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第31期結訓,歷任臺灣雲林、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因表現優異曾2度奉派調法務部辦事協助辦理法案之研擬及掃除黑金行動方案後續推動方案之擬訂、負責法務部廉政署之規劃、籌備工作,並順利完成任務;復於100年7月20日奉調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辦事。楊檢察官待人以誠,熱心服務,性情溫和,辦事忠勤負責,公正廉明,又具有溝通協調、領導統御之長才,各項表現深獲長官之高度激賞與同事、部屬之敬重。
優良事蹟:
1、任職地檢署時,指揮偵辦雲林監獄衛生科長貪瀆案、正副議長賄選案、萬有紙廠掏空案、市長貪瀆案、國大代表不法案、東西向快速公路工程、復興北路穿越松山機場地下道工程弊案及大學教授炒股集團等重大貪瀆、經濟犯罪案件,均有罪判決確定;並協同「台開案」、「國務機要費案」之公訴蒞庭,亦均判決有罪。復完成檢察事務官制度規劃。
2、調法務部辦事,完成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修正施行,並負責防制貪瀆、經濟犯罪、掃黑、緝毒政策、行政院強化社會治安工作及全國反毒會議等業務。嗣負責法務部廉政署之規劃、籌備工作,順利完成任務,於100年7月20日掛牌運作。
3、調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辦事,偵結「宇昌案」,並積極協同偵辦「319槍擊案重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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