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檢察總長指派洪書記官長泰文於今(101)年2月23日上午至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代表本署接受法務部陳常務次長明堂對本署檔案管理業務革新的優良績效公開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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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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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黃總長於99年4月到任後,即指示資料科應積極清理檔卷、銷燬檔卷,建立檔案管理法規、舉辦同仁歸檔調卷應注意事項講習、多次觀摩績優檔案管理機關、爭取經費改善土城檔案庫房消防、環控、門禁、溫濕等各項設施,於100年9月間驗收完竣。嗣同年12月12日法務部檔案管理考評委員蒞署實地考評,再與其他受評機關共同評比結果,法務部於101年1月31日公布本署獲評定為甲等機關,消息傳來,本署同仁咸感振奮,不啻是對本署檔案管理業務革新之一大鼓舞。黃總長更指示全署同仁應針對考評委員建議事項積極檢討改善,於今年三月底前完成,以爭取更好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