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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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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駕駛、工友公開徵才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06
  • 資料點閱次數:92

一、旨揭人員應為中央暨所屬機關、學校現職人員(經機關事先同意移撥者尤佳)。
二、有意願移撥者,請於113年4月30日前備妥下列相關文件逕送或掛號郵寄本署總務科報名(以郵戳為憑):
(一)甄選履歷表乙份(如附相關經歷書面證明尤佳)。
(二)公立醫院體檢表乙份。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乙份。
(五)最近三年考核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乙份;若任職未達三年,請提供近年所有考核通知書(影本)。
(六)職業小客車(抑或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影本)乙份。(應徵駕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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