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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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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研中心(訴訟組)資料

  • 1 莊博智洗錢防制法案言詞辯論意旨書
    點閱數:172

    爭點:

    一、本件檢察官僅聲明就第一審判決關於科刑部分提起第二審上訴,則第一審認定被告有罪之犯罪事實部分,是否因檢察官未一併聲明上訴而告確定?                                 

    二、第一審認定被告有罪之犯罪事實部分,是否因檢察官僅就科刑聲明一部上訴而隨同移審於第二審法院?                     

    三、第二審法院是否應受第一審認定之犯罪事實拘束?其理論依據為何?                                                   

    四、本件第二審法院對於檢察官移送併辦部分應如何處理?

  • 2 林彥名違反期貨交易法案言詞辯論意旨書
    點閱數:917

    法律問題:被告以一經營行為同時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期貨經理事業及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依想像競合犯關係,從一重論以較重之期貨交易法第112條第5項第5款之非法經營期貨經理事業罪,在量刑時應否一併考量輕罪即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7條第1款所規定之「應併科」罰金刑?亦即,刑法第55條但書「不得科以較輕罪名所定最輕本刑以下之刑」之規定,即學理上所稱想像競合「輕罪封鎖作用」(或稱輕罪釐清作用),是否應結合輕罪所定法定最輕應併科之罰金刑?

  • 3 林益世貪污案言詞辯論意旨書
    點閱數:505

    提案之法律問題:

    • 民意代表受託於議場外對行政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承辦人員為關說、請託或施壓等特定行為,是否屬民意代表「職務上之行為」?得否即援引一般公務員所謂「實質影響力說」作為認定之標準?
    • 民意代表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2條禁止假借職權圖利之規定,是否該當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5 款非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所稱「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之要件?
  • 4 黃郁仁偽造文書案言詞辯論意旨書
    點閱數:518

    提案之法律問題:法官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58條之3第4項、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134點規定,裁定准予交付審判,並於裁定中敘明起訴書法定應記載事項,實質上是否等同已執行檢察官職務,而應依刑事訴訟法第17條第7款之規定自行迴避?或僅應以上述情形在客觀上足認該法官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而由當事人依同法第18條第2款規定聲請法院裁定該法官迴避嗣後本案之審判?

  • 5 陳明輝毒品案言詞辯論意旨書
    點閱數:603

    提案之法律問題:第一審依協商程序所為之科刑判決,如未提起上訴,應於何時確定?

  • 6 劉宗明毒品案言詞辯論意旨書
    點閱數:466

    提案之法律問題:被告於民國9422日修正公布、9571日施行(下稱修正後)刑法第49條規定前,因犯罪受軍法裁判處有期徒刑確定(未受司法最終審查,下稱「軍法前案」),並於「軍法前案」徒刑執行完畢後,5 年以內即刑法第49條規定修正刪除「依軍法」受裁判者不適用累犯規定後,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即「後案」),有無刑法第47條第1項關於累犯規定之適用?

  • 7 白偉廷加重詐欺案言詞辯論意旨書
    點閱數:717

    提案之法律問題

    一、被告所犯數罪併罰之各罪,符合「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及易服社會勞動之罪」,於審判中得否請求法院定應執行刑?

    二、就上開案件,審判中未經被告請求,法院即逕予合併定應執行刑。判決確定,檢察總長對之提起非常上訴,本院應如何判決?

  • 8 陳麗莎毒品案言詞辯論意旨書
    點閱數:541

    提案之法律問題

    問題一:對監察對象所涉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毒品等罪嫌,實施合  法通訊監察期間,取得販賣、運輸毒品予監聽對象之上、下游(或監聽對象之共犯)的監聽內容,對該上游(或共犯)而言,是否屬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8條之11項所定:「依第5條、第6條或第7條規定執行通訊監察,取得其他案件之內容者,不得作為證據。但於發現後七日內補行陳報法院,並經法院審查認可該案件與實施通訊監察之案件具有關連性或為第5條第1項所列各款之罪者,不在此限」之「其他案件」內容?

    問題二: 倘通訊監察聲請書內容已敘明監聽範圍包括「監察對象之上、下游或共犯等與販賣毒品有關之對話」,而法院也據以核發通訊監察書之情形,問題一之結論有無不同?

  • 9 李德仁貪污案言詞辯論意旨書
    點閱數:613

    法律問題:數人共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至第6條之罪,共同所得或所圖得財物或不正利益已逾新臺幣(下同) 5萬元,然個人實際所得或所圖得財物或不正利益係在5萬元以下,是否該當同條例第12條第1項所稱「5萬元以下」之要件?

  • 10 隋智翔毒品案言詞辯論意旨書
    點閱數:603

    提案之法律問題:法院對於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2條第2 項之罪而情節輕微之個案被告,在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90 號解釋(下稱釋字第790 號解釋)文諭知之1 年限期修法期間內,得否依該號解釋意旨減輕其刑?

    爭點:一、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90號解釋文僅諭知相關機關逾期未修正,法院得適用過渡規範(即情節輕微者,法院得依解釋意旨減輕法定刑至1/2),則於修法期限屆滿前,各法院審理案件應如何處理?二、該號解釋所指示法院得適用過渡規範之時期,是否拘束各法院?法官於期限屆至前,提前適用過渡規範,有無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 11 蘇柏誠加重詐欺案言詞辯論意旨書
    點閱數:1000

    法律問題: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含香港與澳門)犯刑法第5 條至第7 條以外之罪,而無我國刑法之適用時,法院究應以行為不罰為無罪判決,抑或無審判權而為不受理判決?

  • 12 張邱群槍砲案言詞辯論意旨書
    點閱數:748

    法律問題:關於被告成立累犯以及應加重其刑之事項,檢察官應否基於「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之精神,踐行主張並指出證明方法之責任。亦即,依司法院釋字第775 號解釋(下稱釋字第775 號解釋)所揭示,將累犯「必」加重其刑變更為「可裁量」事項之意旨,法院於審酌被告是否適用累犯規定而加重其刑時,程序上應否先由當事人(尤其是檢察官)就被告構成累犯以及應加重其刑之事項,主張並指出證明方法後,法院才需進行調查與辯論程序,而列為是否加重其刑之裁判基礎?

  • 13 林慶勇毒品案言詞辯論意旨書
    點閱數:702

    法律問題:

    • 一、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5條第4項規定,執行機關應於執行監聽期間內,每15日至少作成1 次以上之報告書,並依檢察官或核發通訊監察書之法官之命提出報告。若執行機關於15日內或法官指定之日期前作成報告書,惟送達至法院時已逾15日或法官指定之日期,是否違反該規定?
    • 二、執行機關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5條第4項之報告義務,其進行監聽所取得之內容,有無證據能力?
  • 14 陳O華殺人案言詞辯論意旨書
    點閱數:851

    爭 點:關於適用民國9571日刑法修正施行前追訴權時效相關規定的刑事案件,若犯人不明,檢、警復未掌握犯罪嫌疑人之基因。檢察官為調查上開案件所進行之偵查程序,可否認為係對該案件之犯罪嫌疑人行使追訴權,追訴權時效不進行?

  • 15 邱松豐毒品案言詞辯論意旨書
    點閱數:523

    法律問題:按刑事訴訟法第348 條第1 項已於民國110 年6 月16日修正公布(同年月18日施行),刪除原同條項後段「未聲明為一部者,視為全部上訴」之規定,並增設第2 項但書及第3 項之規定。又依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7 條之13前段規定:110年5月31日修正通過(按即同年6月16日修正公布,而於同月18日生效施行)之刑事訴訟法施行前,已繫屬於各級法院之案件,於施行後仍適用修正前刑事訴訟法第348 條規定。則刑事訴訟法第348 條第1 項修正施行前已繫屬於第一審或第二審法院之案件,於修正施行以後始因上訴而繫屬於本院之案件,究應適用修正前或修正後刑事訴訟法第348條之規定,以定其上訴之範圍?

  • 16 陳奕安等妨害秩序等案言詞辯論意旨書
    點閱數:946

    爭 點:

    • 如本無犯罪之意,或欲犯他罪,於已先有聚合集結三人以上之情形,因偶發之其他事端,乃利用原已聚集三人以上之現有型態,並未再另有糾人聚合加入之情形,而單純由原已糾合三人以上之眾,在本條規定之場所,當場即時實施強暴、脅迫者,是否屬本罪規範之犯行。
    • 前揭第150條修正之立法理由二、謂「實務見解有認本條之妨害秩序罪,須有妨害秩序之故意,始與該條之罪質相符,如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其目的係在另犯他罪,並非意圖妨害秩序,除應成立其他相當罪名外,不能論以妨害秩序罪(最高法院31年上字第1513號、28年上字第3428號判例參照)。然本罪重在安寧秩序之維持,若其聚眾施強暴脅迫之目的在犯他罪,固得依他罪處罰,若行為人就本罪之構成要件行為有所認識而仍為本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自仍應構成本罪,予以處罰。」其修正之意旨有變更或擴張原來之實務見解?
  • 17 黃仁傑等再審抗告案言詞辯論意旨書
    點閱數:964

    爭 點:刑事訴訟法第376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屬於同法第405條所稱「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之案件」?

  • 18 陳明信違反肅清煙毒條例聲明異議案言詞辯論意旨書
    點閱數:801

    爭 點:法院依刑事訴訟法第484條、第486條之規定,就聲明異議所為之裁定,有無一事不再理原則之適用?

  • 19 李訓墉加重詐欺等案言詞辯論意旨書
    點閱數:666

    法律問題

    • 一、詐欺集團負責提領款項之成員(即俗稱車手)「提領」該詐欺集團詐騙被害人匯入所掌控之人頭帳戶款項,並交予其他成員,是否成立其行為時即民國105 年12月28日修正公布、106年6月28日生效施行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 項之一般洗錢罪?(下稱法律問題一)。
    • 二、法律問題一,經依法院組織法所定大法庭相關程序徵詢最高法院    其他各庭後之一致法律見解,或提案大法庭審理後所裁定之法律見解,徵詢(或提案)庭依該徵詢一致或大法庭裁定之見解所為裁判,於本院未認有變更之必要而循大法庭相關程序變更前,第一審判決及原判決就相同事實之法律見解與上開「依徵詢或大法庭裁定見解所為之判決先例」不同,是否屬於刑事妥速審判法第9 條第1項第3款所稱之「判決違背判例」?(下稱法律問題二)。
  • 20 李國輝殺人等案言詞辯論意旨書
    點閱數:1295

    最高法院提出之法律問題:

    • 兩公約的解釋,除依兩公約施行法第3條規定,應參照其立法意旨及兩公約人權事務委員會(Human Rights Committee)之解釋之外,是否包括其他?
    • 依兩公約及相關解釋,精神障礙是否不得判處死刑?若是,有無限定於何種精神障礙?理由為何?
    • 人權事務委員會2018年第124屆會議第36號一般性意見第49點前段:「締約國應避免對於面臨特殊障礙難以在與他人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自我辯護的個人,如存在嚴重社會心理和心智障礙而阻礙其進行有效辯護的個人,以及道德可非難性有限的個人判處死刑。」其意義及適用範圍為何?
    • 原判決論上訴人觸犯刑法第173條第3項、第1項之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罪、第271條第1項殺人計9罪,同條第2項、第1項殺人未遂計5罪,其認事用法,是否有違法或不當之處?
    • 原判決量處上訴人死刑,量刑部分有無違法或不當之處?
  • 21 湯景華殺人案非常上訴書暨提案大法庭聲請書
    點閱數:1338

    法律問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第2項之「情節最重大之罪」對應至我國法,是否應排除行為人基於間接故意之殺人罪?亦即,我國法院對於基於間接故意犯殺人罪且情節重大的被告,得否判處死刑?

  • 22 黃文生等詐欺案非常上訴書
    點閱數:915

    爭點:「告訴期間之起算」究係當日起算,抑或翌日起算?

  • 23 李禧駿定應執行刑案言詞辯論意旨書
    點閱數:917

    法律問題:對於已判決確定之各罪,已經裁定其應執行之刑者,是否限於各罪範圍均相同,即全部重複再行裁定定其應執行刑之情形,始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

  • 24 蔡鴻騰傷害案提案大法庭聲請書
    點閱數:1428

    法律問題:檢察官起訴被告基於不確定故意涉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普通傷害罪。第一審法院以被告無故意為由判決無罪。檢察官上訴意旨除主張被告應有不確定故意外,並指出被告之行為至少應構成刑法第284條前段之過失傷害罪嫌。此時上級審法院應否依刑事訴訟法第267條、第300條規定,就被告行為涉嫌過失傷害罪部分進行審判?亦即,檢察官起訴被告傷害罪與被告同一犯行涉嫌過失傷害罪,是否具有案件之同一性?

  • 25 林韋鳴貪污案言詞辯論意旨書
    點閱數:2155

    法律問題:違章建築依相關法令係屬應即予查報、拆除者,主管該事務之公務員未依法予以簽報(拆除),致使原起造人仍得繼續保有該違章建物之整體用益狀態等情形,是否屬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所規定之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 26 周方慰妨害家庭案言詞辯論意旨書
    點閱數:2303

    法律問題:人民因觸犯刑罰法律,經合法起(自)訴而受法院判處罪刑確定,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而聲請解釋憲法,經司法院大法官宣告其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刑罰法律違憲,並宣示應自該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則就檢察總長對聲請人據以聲請解釋之原因案件所提起之非常上訴,本院究應認其屬「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而依刑事訴訟法第302條第4款之規定諭知免訴?抑應認屬「行為不罰」,而依同法第301條第1項之規定諭知無罪?

     

  • 27 鍾順裕毒品案言詞辯論意旨書暨補充理由書
    點閱數:1447

    法律問題:被告轉讓同屬禁藥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未達法定應加重其刑之一定數量)予成年之甲女等人(非孕婦),經依法規競合之例,擇法定刑較重之藥事法第83條第1 項轉讓禁藥罪論處,被告於偵查及歷次審判中均自白,得否適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下稱毒品條例)第17條第2 項之規定(下稱系爭規定)減輕其刑?

  • 28 BS000-A108034A妨害性自主案提案大法庭聲請書
    點閱數:1626

    爭點一:被告與告訴人有夫妻關係但已分居,因涉嫌對告訴人強制性交被起訴犯刑法第221條第1項之罪嫌,被告該次性行為是否「違反被害人意願」之判斷,應以被害人對該次性邀約是否拒絕為準(「被害人表意說」,亦即被害人「說不就是不!」)?或尚應綜合考量雙方平日互動情形」、「性行為模式」等因素綜合判斷(「綜合判斷說」)

    爭點二:若被害人拒絕被告該次性邀約,被告認識該次性行為「違反被害人意願」,是否必需達確定程度,始構成該罪?或對「違反被害人意願」有認識,但未達確定程度,亦構成該罪?

  • 29 吳建成貪污案非常上訴書
    點閱數:1324

    爭點:裁判上一罪僅被告一部上訴(或檢察察官為被告利益一部上訴)時,(一)、法院應「如何審」?(二)、罪刑應「如何判」?

  • 30 呂金鎧妨害性自主案非常上訴書
    點閱數:1466
62筆資料,第 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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