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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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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耀德毒品案言詞辯論意旨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8-20
  • 資料點閱次數:1522

法律問題:被告以一行為觸犯數罪名;其中輕罪罪名部分雖為偵查機關所發覺,不符刑法自首之規定;然就其所犯其他重罪罪名部分,則係被告於偵查機關知悉前,主動供出,而接受裁判。於此情形,被告自動供承之重罪罪名部分有無刑法自首規定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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