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規最新消息
- 1141 修正「經濟部旱災災害支援協助處理項目及程序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1142 修正「經濟部動員準備業務會報設置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1143 修正臺中市兒童安全與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點、第四點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 1144 教育部令:核釋「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第10條第4款所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通知教保服務機構或學校,予以暫時停聘、停職、停止契約執行或停止運用關係之規定,自即日生效
- 1145 經濟部令:修正「湖山水庫運用要點」部分規定、「湖山水庫水門操作規定」第2點、第11點、第12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 1146 交通部觀光署令:修正「交通部觀光局受理觀光遊樂業籌設及變更申請案件審查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交通部觀光署受理觀光遊樂業籌設及變更申請案件審查作業要點」;修正「交通部觀光局補助觀光遊樂業優質化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交通部觀光署補助觀光遊樂業優質化實施要點」,自即日生效
- 1147 經濟部水利署令:修正「河川區域內申請施設運輸路便橋越堤路等審核要點」,自即日生效
- 1148 原住民族委員會、農業部令:修正「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實施辦法」
- 1149 交通部公告: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事安全委員會(MSC)所採納之MSC.547(107)等4件「2009年海上移動式鑽探裝置構造和設備章程(2009 MODU Code)修正案」,自113年1月1日生效
- 1150 交通部公告: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事安全委員會(MSC)所採納之MSC.475(102)等3件「國際船舶使用氣體或其他低閃點燃料安全章程(IGF Code)修正案」,自113年1月1日生效
- 1151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令:訂定「文化黑潮之國際流行音樂節目徵案要點」,自即日生效
- 1152 經濟部令:修正「武界壩水庫運用要點」第4點、第11點規定、「武界壩水庫水門操作規定」第1點、第9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 1153 教育部令:修正「教育部與所屬機關(構)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計畫型補助款處理原則」第8點之1規定,自113年1月1日生效
- 1154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自即日生效
- 1155 交通部公告: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事安全委員會(MSC)所採納之「消防安全系統國際章程(FSS Code)」及其後續11件修正案,自113年1月1日生效
- 1156 交通部令:修正「觀光遊樂業經營管理與安全維護檢查及督導考核競賽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 1157 農業部農糧署令:廢止「農民團體申請農產運銷加工設施補助審查原則及作業規範」,自即日生效
- 1158 修正「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辦理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補助執行計畫」,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
- 1159 修正「臺中市政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設置要點」部分規定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 1160 修正「臺中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二點、第四點、第九點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 1161 修正「臺中市政府法規委員會設置要點」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 1162 修正「桃園市政府新住民事務會報設置要點」第三點、第五點、第十二點。
- 1163 修正「嘉義市政府聘用勞動條件檢查人員服務績效評議實施要點」,自113年1月1日生效
- 1164 修正「嘉義市政府聘用勞動條件檢查人員聘用與管理要點」,自113年1月1日生效
- 1165 修正「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採購評選委員遴聘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 1166 修正「嘉義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設置要點」,自即日生效
- 116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核釋「保險法施行細則」第11條有關保單價值準備金之相關規定,自115年1月1日生效
- 1168 教育部令:修正「教育部補助辦理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原則」第3點、第4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 1169 交通部觀光署令:修正「交通部觀光局補助辦理台灣好行服務升級計畫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交通部觀光署補助辦理台灣好行服務升級計畫作業要點」;修正「交通部觀光局補助台灣觀巴宣傳行銷及提昇服務品質要點」,名稱並修正為「交通部觀光署補助台灣觀巴宣傳行銷及提昇服務品質要點」;修正「交通部觀光局執行台灣觀巴在地接駁服務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交通部觀光署執行台灣觀巴在地接駁服務作業要點」;修正「交通部觀光局執行台灣好行路線優化服務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交通部觀光署執行台灣好行路線優化服務作業要點」;修正「交通部觀光局執行台灣好行路線票價優惠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交通部觀光署執行台灣好行路線票價優惠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 1170 交通部觀光署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令:修正「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水上摩托車活動應注意事項」第1點規定、「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立式划槳活動注意事項」第1點規定、「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潛水活動應注意事項」第1點規定、「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衝浪活動注意事項」第1點規定及「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獨木舟活動應注意事項」第1點規定,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