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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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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法院從重量刑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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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法官對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量刑偏低、通訊監察聲請准許率不高之現象,本署檢察總長於99年12月15日會議中建請法務部函請司法院參考,期能詳細審酌卷證資料依法從重量刑及為偵辦案件之需要請准予通訊監察,以共同維護法律秩序之穩定,並符合法律規定。已獲得司法院善意回應並函轉請各法院法官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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